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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端午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根据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恒心韧劲,坚决摒弃侥幸心理、麻痹心理、惯性心理、虚荣心理、从众心理,时时处处事事讲规矩、知敬畏、明底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保持敬畏之心,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全面落实反腐主体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把节日反腐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发信号、督履责,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要结合学习贯彻《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纪党规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置,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持续保持严纠严惩态势。五一端午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集中开展违规举办节日庆典、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违规财务报销等“五个专项检查”活动。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将认真落实监督专责,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不正之风露头便打的高压态势,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校纪委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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