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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秋、国庆期间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八个抵制”

信息来源:   时间:2019-09-20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特别是“节日病”反弹回潮。按照省纪委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形成“节日反腐”的高压态势。主要负责同志要将“节日反腐”纳入中秋国庆期间重点工作内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周密安排部署,持续不断发信号、提要求、督履职。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查纠问题,堵塞漏洞。

两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做到“八个抵制”,即坚决抵制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通过“精致走账”等方式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四风”问题。

校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群众举报问题,凡件必核。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校纪委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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