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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八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纪委办公室   时间:2020-02-21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当前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时再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2月13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监督保障。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折不扣执行,特对全校各单位和全校师生员工提出和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排和部署。

二、严禁对疫情防控工作各行其是、自作主张,加强疫情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照规定协助、配合、服从属地管理单位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关于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退缩、脱岗溜岗,严查履职不力、履责不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

四、严禁在疫情防控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浮在表面,不解决实际问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或不担当、不落实、虚作为、假作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行为。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微信、微博、QQ等媒体平台和党员干部、师生员工中传播发布未经证实的不实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严禁缓报、漏报、瞒报、谎报和错报疫情信息,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七、严禁贪污、侵占、滞留、截留、挪用防控专项资金及防护物资。

八、严禁干扰疫情防控工作、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严查在校园内和公共场所所有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战时状态、战时思维、战时作风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学校纪委、监察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反“八个严禁”纪律要求的和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重从快查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于瞒报、谎报确诊、死亡、疑似病例的,坚决予以撤职乃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于擅离职守、临阵脱逃的,坚决予以撤职乃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于不担当、不落实、虚作为、假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坚决予以降职或者撤职乃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于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防控专项资金及防护物资的,坚决予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制造、散布、传播谣言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坚决予以撤职乃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中共武汉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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