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开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集中购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单行本,发放范围为各部门(每部门1本)、各学院(每学院2本)、全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每人1本)。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政务处分法》,已于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法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出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定《政务处分法》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增强全体教职工法律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做严格遵纪守法的模范。
请各单位及时到纪委办公室领取。领取时间:2020年9月14-16日,领取地点:流芳校区钟楼210室,联系电话:027-87195662,联系人:李连枝。
特此通知。
纪委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